Wednesday, May 2, 20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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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S: 读了这篇文章,觉得有必要转载..分享一下=)
好多人都知道張愛玲筆下的《傾城之戀》是怎麼回事,可是,沒有幾個人知道,一場傾城之戀後,留給一對相戀的人是什麼。傾城之戀,留給相愛的人只有兩種結局:一種,傷痕累累的分手,從此或彼此思念、或彼此仇視;另一種,平平淡淡的過日子,讓親情埋葬愛情。
兩種結局都不太好。分手,淒苦;在一起過日子,沒有激情。愛情是美好的,可是,我們不能談一輩子戀愛;婚姻是平淡的,可我們不能一輩子不結婚。女人骨子裡,天生含有激情的基因,一輩子都在渴望激情 (hahaha..) 就是到了六十歲,七十歲,還會有這種願望。可是,這種願望多半在結婚後就讓她們嚐到了苦頭。
戀愛期間,兩個人都是有激情的,你情深,我意濃。他們都不相信婚姻是愛情的墳墓,覺得,彼此的愛是純真的,是真愛,不會像其他人那樣愛著愛著就不愛了。他堅信,她會對她一愛到底;她堅信,他一生都不會背棄。
她對他說:“我們結婚吧!”他說:“嗯!該結婚了。”“結婚就結婚,”她說,於是,兩個人結婚了。走到一起後,沒有多久她就發現,她不像以前那樣愛他了,他也不像以前那樣精心呵護她了。她失落的想:原來,曾經璀璨的愛,曾經激盪人心的情,不過是青春期的一個小小的插曲,是草尖上漂浮的輕霧,早已隨風逝去。愛情只是女人婚前的曇花一現,家庭,平淡的生活,才是她的最終歸宿。
結婚前,即使他傷害了她,她也不敢說他的不是,她怕失去他;即使她做得再不好,他也不敢挑剔她,他怕她跟他說分手(haha)結婚後,大不一樣了。她開始抱怨他,他開始挑剔她. (oh no!)繁重的家務壓得她喘不過氣來,於是,她抱怨說:“你一點家務都不做”。他回答:“你連做家務都抱怨,要你幹嘛!”她說:“我愛上你,是我的錯。”他回擊:“我娶你,算我倒楣。”吵架後,兩個人都在反思,一個在問自己,我要老婆幹嘛?也許,一個人會很好;一個在問老天,我嫁男人幹嘛?一點也不覺得好。
男人似乎忘記了,他娶老婆是上帝賦予他的責任,是有一個女人需要他疼,需要他的保護。 女人似乎也忘記了,她嫁男人也是上帝賦予她的責任,是有一個男人需要她給洗衣,做飯,傳宗接代。雖然兩個人沒有想明白為什麼要結婚,可是,日子還得繼續過。女人自以為最善於愛,在婚前,執迷的追求愛情,想著結婚以後,依然會把愛延續,可她可否曾想過,婚後的愛,不過是:她變成了孩子的媽媽,他變成了孩子的爸爸,兩個人成了夥伴。
最完美的婚姻,也不過是: 一個成了哥哥,一個成了妹妹。雖然彼此不願離開,但,激情淡了,愛也淡了。愛,不愛,令人唏噓。原來,愛情,不是敗在婚姻,而是敗在生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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